根据中国人民银行、公安部、工商总局、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《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》(银发〔2011〕301号)要求,我所即日起暂停新客户开展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,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有关配合工作。
我所银、铂、钯等其他品种交易业务照常进行。请投资者注意理性投资、防范市场风险。
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